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015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2015年度广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进入7月,随着新社保年度的开始,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最新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根据《关于公布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547号)规定,2014年我省及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4986元和6187元,广州从7月1日起调整201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养老保险
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404元调至14958元;下限维持2元不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上下限(即14958元至2408元)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医疗保险
7月1日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
此外,我市从7月1日起取消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712元。
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
7月1日调整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7242元调至18561元,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895元。
生育保险
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
市地税局提醒,7月1日起用人单位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15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用人单位自行核定2014年度(1月~12月)本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同时登陆地税网报系统进行申报。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基数 缴费 社保
上一篇:今年3800万人弃缴社保 个人账户空账压力加大
下一篇:社保基数上调 收入“被下降”怎么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