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的陶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能不能报销医疗费呢?一起去了解一下。 当天早上,陶女士骑车上班,途经莞惠路时,不幸被一辆货柜车撞伤,司机当场逃逸。 陶女士:“后面有点晕的感觉,爬起来之后,以为是皮外伤,那时候没那么痛,后面痛得越来越厉害,就到这里来就医,现在那个骨这边碎了。” 做完手术后,可能要上万元的治疗费用,该要找谁赔偿,成为陶姐的一块心病。 樟木头广电站记者洪莹:“伤者就是在这里,在正常上班的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所撞倒,而附近又没有目击证人,摄像探头也没有,拍摄到相关情况,肇事司机也已逃逸,对于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记者带着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 社保部门表示,根据,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如果陶女士一直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前往社保分局申请工伤认定。
樟木头社保分局监察股副股长黄旭武:“首先应该过来我们社保局这边,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我们的社保局里面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樟木头社保分局介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先携带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经社保部门受理、调查取证后,确认无误的,社保部门将出具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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