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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即日启动

即日起,全市启动201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凡参加郑州市五项社保的参保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往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将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年度社保缴费标准。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应按规定报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各险种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应按现行法规政策规定申报。其中,我市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工伤及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缴费。如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基数缴纳;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纳。
为了确保参保职工缴费标准7月1日起能随职工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全市各参保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及时申报,以免影响职工下一缴费年度社保缴费。逾期未上报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工资及基本信息申报仍按原申报办法和途径进行,未按期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13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1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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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职工 缴费 社保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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