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东海 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标准调整

对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保障职工的生育权利。调整后的新标准以今年8月1日为执行起点。 据了解,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依据规定的产假时间确定。
其中,女职工生育或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或足月死产的,享受98天产假;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增加产假1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比如说,一个参保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800元,享受产假天数为98天,其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就是:1800元 98天/30天。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我市开通全部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下一篇:符合政策生二胎可以享生育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