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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医司发[2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该通知要求和《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劳社发[2003]73号)精神,今年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都要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从8月份开始,各地要将已参保人数(其中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数)、缴费收入、医疗费支出和参保方式等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省厅医疗保险处。同时,各市地要指导和督促所属各县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的出台工作,并将出台情况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厅医疗保险处。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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