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规范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

为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各项政策管理规定,保证参保对象的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南县城乡居民基本所与全县31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协议》共有31条,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界定与规范。对民营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实施2015年医补资金总额控制,强化了医补资金拨付流程。
《协议》重点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医疗行为的处罚力度,旨在有效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关于株洲医疗保险事宜
下一篇:张掖处罚12家违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