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10月1日起,上海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将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率水平,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不受影响。 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