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
二、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相关经办服务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到实处。
三、各地要综合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认真测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支付,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四、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4日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一季度社会基本保险加快扩面
下一篇:淮北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