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泰安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逐年提高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设置起付标准,参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确定,2013年为1.1万元。
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多少分段给予补偿,1.1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按50%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按60%比例补偿。个人年实际补偿最高额为20万元。 目前,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大病医疗补助。
“对于今年1月1日以来,符合政策规定能够报销的费用,我们正在积极调试信息系统,确保12月底前将待遇发放到参保居民手中,预计今年将有2200余人享受到这项待遇,报销医疗费用1400多万元。”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也是一种好的选择
下一篇:泰安城镇居民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