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宝鸡市出台《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保障能力和参合居民受益水平,根据国家新农合制度要求和省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及市医改办《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宝市医改办发〔2014〕4号)精神,结合宝鸡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出台《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办法规定2014年新农合基金按参合居民每人每年430元标准筹集,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50元,居民个人缴纳80元。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重新参合的须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参合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对其符合规定费用3万元以内部分,按医院技术级别执行分标准补偿。
参合患者每人每年新农合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其中累计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3万元;单次住院封顶线为“符合规定住院费用3万元以内部分,扣除起付线后,按相应比例进行补偿”,并且实行住院单病种定额补偿。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岐山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万宁明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工作着手启动
下一篇:市民政局召开复员干部接续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补助金发放会议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