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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级医疗机构推销保险产品都要受到处理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通过医疗服务宣传、推销和代售保险产品,不得接受保险产品经营单位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
据了解,目前有的省份媒体报道个别地区部分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帮助保险公司宣传、推销和代售“麻醉意外险”,并从中获利,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卫生部已责成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了查处。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立即开展相关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禁止保险产品经营商利用各种手段在医疗机构内进行保险产品的推销活动。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向患者及患者家属宣传、推销和代售保险产品的,要立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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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疗 保险产品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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