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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家医疗机构上半年投保医疗责任险近千万元

据深圳保监局消息,目前深圳医疗责任险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上半年,共为20家医疗机构提供承保医疗责任险,提供保险保障约3465万元。
深圳保监局称,近年来,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引致的医疗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社会公共秩序。
医疗责任保险可通过市场化手段为患者解决医疗损害经济赔偿,化解医患双方经济利益对抗,改善医患关系,同时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
在2010年1月,深圳市政府即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后期,还针对具体操作细则出台进一步的相关制度文件。发稿:莫莉/葛振兰/古美仪 审校:冯雅男*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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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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