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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初见成效

为均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打破城乡医疗体制二元化结构,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文件,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理顺管理职能、重组人员机构的基础上,实现了统筹层次、筹资标准和筹资方式、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待遇水平、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基金管理的统一,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统一报销比例,实现城乡同待遇。制度整合打破了原有的城乡报销比例、补偿政策差别较大的二元制度结构,城乡参保居民享受相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保证了制度的公平性。为确保制度并轨顺利推进,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暂与个人缴费档次挂钩,根据个人缴费档次不同,执行不同的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适时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二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实行市级统筹,采用“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统一预算、分级核算,统一调剂、分级平衡,统一考核、分级负责”的运行模式,按年度筹资总额的10%设立市级调剂金,对基金收支平衡确有困难的县区,从市级调剂金中给予适当调剂。
统筹层次的提高,充分发挥了制度的“大数法则”,保证全市城乡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定运行。三是统一信息管理,方便群众就医。市财政投入300万元,对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共享一个信息平台,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通、一体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无缝隙连接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方便了广大城乡群众就医。四是避免重复参保(合),节约财政资金。
利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身份证号唯一认可制度”,有效避免了以前存在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保(合)现象。两项制度并轨后,2013年东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29.6万人,与2012年相比核减重复参保(合)8.2万人,不仅减轻了城乡居民的参保(合)个人缴费负担,而且还节约财政资金2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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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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