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抚顺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2011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
为落实好国家政策,抚顺市财政局认真组织,精心测算,在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上述资金的基础上,及时追加资金,保证政策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县、区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确定了市县(区)两级财政应承担的比例和补助标准,明确了县、区落实补助资金的责任,同时,对县、区实施绩效考核,将县、区完成情况与市财政资金拨付挂勾,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民的医疗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也得到有效的缓解。目前,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全面有序展开。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威海市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
下一篇:《关于认真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