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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名称及开通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的管理,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人社规〔2010〕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管理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06号)等规定,我局对市区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定点单位名称及开通项目公布如下(详见附件),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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