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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在昌吉州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近日,阜康市在昌吉州范围内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积极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缓解大病之忧。
据了解,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保障制度以来,阜康市筹资比例逐年提高,农牧民群众参合积极性也逐年提高。截至目前,阜康市累计有35.9万人次的参合患者受益,受益资金高达9680.32万元,有效缓解了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参合农牧民群众保障水平,特别是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农牧民,阜康市积极探索大病商业保险试点工作,由市财政为每位参合农牧民缴纳30元大病保险费用,通过招投标形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为患大病且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参合农牧民进行补偿。目前《阜康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阜康市人民政府讨论通过,已进入招投标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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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新农合 大病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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