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日,记者从长清区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2015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6元,上限为13128元。
据记者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使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增加。其中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每月最低缴纳额为525.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月最低缴纳783.88元。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我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下一篇:福州出台医疗保险支付改革方案最高可报销92%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