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全面下调,由原有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惠及我省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在此之前,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一直按照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标准执行。截至2014年底,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3.3万人,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地区不同划分为三档:1120元/月、1000元/月、880元/月,有力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原有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批准,自2015年3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每月的社保缴费将双双降低。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湘乡市社会保障劳动者老有所养
下一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5年年会在京举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