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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饶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启动仪式在信州大酒店举行。启动仪式上,市卫生局与保险公司先后签下三年服务合同与2014年度大病保险协议,推出限时理赔结算,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将新农合大病保险最高赔付数提升至25万元。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理念累计结余基金或当年统筹基金划出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基金。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全面覆盖我市12个县(市、区)及三清山风景区管委会,并实行统一保障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凡新农合参合人(含当年出生随参合家庭成员自动获得新农合保障的新生儿)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在由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补偿政策继续执行),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每参合年度封顶线为25万元,起付线为7000元,每参合年度内只扣一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新农合 大病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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