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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票据电子化改革

近年来,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拓创新,不断适应信息化发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需要,积极探索和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2015年1月1日,湖南启用社会保险基金电子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首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先河。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的使用,意味着湖南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用再每个月开出数以万计的纸质收款收据,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也不需要再每个月数趟往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拿取收款收据。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是指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收取社会保险基金时,向参保单位开具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凭证,适用于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该收据主要特点是仅设一联电子版收据联,采用电子信息防伪,以电子形态存储保存,可用白纸打印。
电子收据号码由省财政厅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送的信息进行自动分配。该收据无须财政部门进行核销和年检。收据生成后,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可登陆“湖南非税收入网”或“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查验收据相关信息。参保单位可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打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其与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银行缴款回单三者一并作为报账依据。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的启用,突破了传统收缴方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收缴效率,从而有效的降低了收缴成本和社会成本;增加了收缴透明度,强化了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为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积累了经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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