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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晨报讯即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了。
申报缴费基数时,参保企业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12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全部职工花名册;行政事业单位需携带2014年12月份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凭证及明细。
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低于300%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基数确定。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的,不需再进行申报;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此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截至6月30日。
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费基数或经核查少报、瞒报基数且拒不整改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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