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告

市属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现就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4月20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5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为4月20日~6月25日。
三、申报地点 参保单位到智慧鹤壁二楼会议室进行申报,也可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与实地申报同时进行,以后年度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淇滨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智慧鹤壁一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管理科窗口进行申报(电话:3325921);山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到山城区朝阳街与长风路交叉口西南角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参、停保窗口申报(电话:2675770);鹤山区灵活就业人员到鹤山区中山北路东二巷1号鹤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参保窗口申报(电话:2788228)。
四、申报要求 1.参保单位(包括参加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在智慧鹤壁一楼社会保险登记窗口核对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后,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后台信息中心拷录单位人员名单,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申报时参保企业需携带单位2014年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全部职工花名册;行政事业单位携带2014年12月份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凭证及明细。 2.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的,不需再进行申报;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3.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费基数或经核查少报、瞒报基数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与劳动监察书面材料定期审查一并进行。
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关于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活动的通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江苏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去年7月起补发
下一篇:郑州启动社保缴费工资申报 逾期将影响年度标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