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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生活报5月26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哈尔滨统计局公告,去年哈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为2699.75元;哈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94.58元。随着平均工资增长,4月起,哈市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
哈市统计局公告显示,2010年哈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935元,月平均额为2994.58元;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397元,月平均额为2699.75元。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依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将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的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699.75元。选择9.5%缴费比例的参保人员,月缴费额从236.65元调整为264.48元;选择5%缴费比例的参保人员,月缴费额从126.92元调整为139.99元。
哈市医保管理中心在扣缴参保人员今年6月医疗保险费时,将同时补收4月与5月的缴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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