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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税局实行税费征管一体化 统一征管地税社保

海口地税局实行税费征管一体化
10月8日起,海口地税局推行税费征管一体化,对地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管。参保人员经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后,凭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到经办机构审核结报。税费共管户实行属地管理。
该局7个办税大厅可在办理税收业务的同时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社保费征管局征收大厅在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时也可同时办理税收业务。单位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如果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与税务机关签订了三方协议,由税务登记受理岗直接关联。如果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已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缴税户,税务登记受理岗应催促其办理参保登记,待参保登记后再进行关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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