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无锡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关于调整2013年度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999〕16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锡政发〔2005〕356号)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对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现将待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增加290元,二级增加275元,三级增加260元,四级增加245元。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215元和200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完全护理依赖增加185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50元,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1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2013年7月1日起,计发有关工伤待遇的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40元。三、2013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138元。四、江阴市、宜兴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调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兰州市七里河区二代社保卡顺利发放
下一篇: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纺织街道为90名“4050”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