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7月1日起南通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市人社局昨日消息,从7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待遇各项标准相应上调。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3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项目主要有三项,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是: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调整后,一级伤残低于1760元、二级伤残低于1662元、三级伤残低于1564元、四级伤残低于1467元标准的,按标准数发放;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调整后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不能自理3个等级,每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058.30元、1646.60元、1235.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
自下月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一按新的计发基数和标准执行。相关数据口径为:2012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399元,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大化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参保率达100%
下一篇:北京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上限提高1653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