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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啦。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凡参加了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将从2015年元月一日起按新标准享受月养老金,此次增幅达到10.52%。
据介绍,此次调整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规定,统一调整今年的养老金,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适当倾斜部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80元。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依据上述年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从市养老保险结算中心了解到,2014年12月全市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406元。此次调整后将在此基础上人均增加253元,调整后全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59元,增幅10.52%。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部分近期会全部发放到个人与银行卡捆绑的社会保障卡上。
此外,针对2015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人员,此次养老金也有所调整。今年截至到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比照上述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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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退休人员 退休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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