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合肥市单位下调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从2015年5月1日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从2015年5月1日起,合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从2015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人缴费比例由10%下调为9%,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6.5%下调为5.5%。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长沙、合肥、南昌与武汉四城市社保将互通
下一篇: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的数据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