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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获通过

新文化(300336,股吧)讯 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6月30日下午闭会。
当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补选了吉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人事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前,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会议审议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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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机动车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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