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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退休年龄无养老金职工可补保险办退休

近日,一位李大姐向网上帮办打来电话说,看到最近天津市出台了一个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但是看来看去都没明白,像她的母亲这种过了退休年纪却一直失业的人如何才能享受到养老金。 李大姐的母亲今年73岁,年轻时曾在工厂上过班,后来因为身体不好,辞职在家做家庭主妇,直到年老。家庭条件不好,没有养老金和其他生活来源,老人常年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老人育有一儿一女,都有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也一般,老人身体不好经常要到医院看病拿药,因为没有办理退休,老人无法享受医保福利,高额的医药费对一家人来说都是个沉重的负担。 李大姐听邻居说,超龄人员可以补缴保险,然后补办退休手续。李大姐查了一下相关通知,但是没有闹明白,希望通过网上帮办了解具体内容。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网上帮办详细说明了2015年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60周岁(含)以上或女50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超龄人员应自申请参保之月起向前按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即180个月),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998年1月。历年补缴费标准及记入个人账户金额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像李大姐母亲这样的超龄人员可以向本人存档机构提出参保补缴费和停发老年人生活补助申请,填写《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经档案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档案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
手续办理完毕后,向本人存档机构提出退休申请,由存档机构向档案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退休核准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并停发老年人生活补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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