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有关厦门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日前,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厦门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
日前,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厦门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调整为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调整为430元,个人缴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20元;(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即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从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政策实施后可进一步减轻我市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关于厦门市三万台电梯几乎零保险 发生事故索赔难
下一篇:关于下月起 重庆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二档增幅为29%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