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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开展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乌鲁木齐3月11日电 据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新疆兵团将从即日起开展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新疆兵团开展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乌鲁木齐3月11日电 (戚亚平 江志学)据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新疆兵团将从即日起开展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旨在有效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和法制建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已送工作的通知》,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新疆兵团公安局及时予以转发。《通知》的下发,为新疆兵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新疆兵团公安机关共同打击欺诈社保基金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该《通知》,今后,新疆兵团人社部门将与新疆兵团公安机关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信息,共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研究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措施。在责任分工上,新疆兵团人社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以及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社会保险欺诈举报、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新疆兵团公安机关对移送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通过明确责任权限,力求做到保质保量、不枉不纵。
新疆兵团要求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履职尽责、密切协作,着力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度衔接机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措施。同时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细化案件移送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及时上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并在结案后上报案件处理情况。
截至2014年底,新疆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1.85万人、231.17万人、65.14万人、70.48万人、60.54万人,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超过95%。
2014年,新疆兵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8.55亿元、29.54亿元、6.15亿元、2.86亿元、0.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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