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各区市县财政局、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各有关专业银行、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
财社字[1998]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8]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实际情况,拟定了《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劳动局报告。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专项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