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湖南省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对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全额记入当期社会保险费收入,同时必须建立相关台帐进行管理。
二、缴费单位和个人必须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严禁以物抵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前已形成的实物资产要尽快变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未变现的实物资产一定要造具清册,加强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各市州要依据预算管理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如实准确地编制预算。今年决算由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统一设计的报表,统一布置,共同编制、汇审、上报。
四、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逐级抓好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辽宁省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修正)
下一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该如何办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