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铁路系统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表示,现将铁路系统失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全省铁路系统以二级站、段及具有独立经营核算的实体为缴费单位,开始实行属地征收。二、各站、段及相关的经济实体按省政府第58号令的统一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该要在七月底前办理好铁路系统失业保险登记和上半年失业保险费的核实以及组织入库,同时进一步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的宣传辅导。四、本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