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流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劳动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文件精神,原省劳动厅于1999年9月13日发了《福建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闽劳保[1999]97号),规定“职工在省级统筹范围内(含厦门和原行业统筹单位)
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最近一个时期,我厅陆续收到福州、三明等地来函,反映职工流动到厦门以后,厦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流动职工必须办理基金转移,对不办理基金转移的,不给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关系,造成流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阻。我们认为,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是国务院确定的养老保险改革方向,且省政府已明确规定,你市从1999年1月1日纳入省级统筹。因此,我们要求你市严格执行省厅闽劳保[1999]97号文件,认真做好流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关系和档案转移工作,以利流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促进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