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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省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小组审查,同意成都川大华西堂大药房等42家零售药店为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定点范围仅限于本文公布的执业地址。
法规库由《纳税服务网》整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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