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海南省下发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税务征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00号)《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并传达给你们。
省局根据实际补充特此进行通知如下: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对自己所管辖的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必须要加强联系,更要加强监督,并要求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年终提供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财务报表的通知,在分公司汇算清缴终了后,要对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如果发现与申报数不相符而少缴的税款,当地税务机关将会按55%的税率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海南省对五项社会保险法规进行集中修订扩大社保制度覆盖范围
下一篇:海南省下发关于《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