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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工作的通知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01]243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征缴任务和工作要求,区局已下文予以明确,请各位认真落实,一并贯彻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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