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每人每月最高增90元河北沧州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沧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3年7月起,沧州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最高标准增至820元,最低标准增至700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至90元不等。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至4年,可享受每月700元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至12个月不等;累计缴费时间5年至9年的,可享受13个月至17个月不等的失业保险金,前12个月每月760元,从第13个月至第17个月每月700元;累计缴费时间10年至16年的,可享受一年半至两年不等的失业保险金,第一年每月820元,第二年每月700元;累计缴费时间17年及其以上的,可享受两年每月820元的失业保险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2013年池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下一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项目”已启动招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