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本月起,滁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与此同时,同月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将“水涨船高”。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8月1日起,滁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48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4.5元。记者了解到,目前滁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已实现市级统筹,这也意味着此次调整,滁城及各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都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04.5元。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前提是此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且中断就业属非本人意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工资
上一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并从2013年7月起施行
下一篇:2013年淮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上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