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抚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所提高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5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我市所有县区分为3、4、5类区域,执行440元/月、410元/月、380元/月3个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中临川区执行440元/月标准。
在综合考虑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为妥善安排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省有关部门决定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这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全省所有县(市、区)共分为5类区域,执行5个标准。其中,我市临川区为3类区域,由320元/月调整为440元/月,增长37.5%,执行440元/月标准;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为4类区域,由300元/月调整为410元/月,增长36.67%,执行410元/月标准;黎川县、南丰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广昌县为5类区域,由280元/月调整为380元/月,增长35.71%,执行380元/月标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工伤赔偿的部分
下一篇:《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发布7月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