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黑龙江哈尔滨失业人员领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医保费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的医疗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减轻失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负担,提高其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由享受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或者在此期间其生活待遇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和来源得到保障,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滁州领失业保险金者可免费入医保
下一篇:北京西城分局在全局范围内推行在职民警、职工互助保障的计划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