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今年大病保险的参保者明年2月份得到赔付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商业保险机构在2014年2月底前,将参保居民在2013年度应享受的大病保险待遇赔付到位。也就是说要报销今年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明年2月底前就可以拿到钱了。
据了解,2013年我市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标准为11000元。城乡居民自付费用起付标准在100000元以内(含)的,分段补偿比例为40%;自付费用在100000元以上~200000元(含)的,分段补偿比例为50%;自付费用在200000元以上的,分段补偿比例为60%。
此外,在渝高校大学生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时间与其基本医保待遇一致,即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入学当年或大学生毕业当年,由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参保大学生和参保居民医保身份分别分段赔付后,与有关医保经办机构按自然年度清算。 如果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符合大病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跨年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其费用所属期以基本医保的时间为准,由参保人办理报销时所在区县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负责补偿。
买保险就是图个太平,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欢迎您的光临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参保 保险
上一篇:成都菜价保险首笔赔付将赔付6.6亩莴笋5940元
下一篇:重庆在16个区县进行24种农业保险试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