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池州调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记者从池州市人社局获悉,池州市将调整2010年12月31日前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保障因工致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次待遇调整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待遇调整工作。
据悉,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10元,二级伤残为200元,三级伤残为190元,四级伤残为180元,五级伤残为120元,六级伤残为10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为2010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计发。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期待您的光临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池州工业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费
下一篇:阜阳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