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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衡阳经验”全省工伤保险费率元旦起上调

最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及省安监局联合下文,决定从明年1月1号起,提高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并要求各市州作出相应调整。可是,记者今天从衡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2年的工伤保险费率仍然按照今年的标准缴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省里下发的文件规定,新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1%;用人单位属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2%;用人单位属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3%。这比之前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提高了0.5%和1%。可为什么我市2012年工伤保险费率仍然按照今年的标准缴纳呢?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黄晓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衡阳早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开始按照这个标准征收工商保险基准费率。此次全省工伤保险费率上调,就是参照了衡阳的经验。因此衡阳的工伤保险费率2012年并没有上调。
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根据我们的预测按照新的(工伤)标准支付的话我们工伤基金当年的缺口将达到5000万为此我们请示了市政府领导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衡政办发【2011】6号文件分别将一至三类行业的(工伤)费率分别从0.5%提高到1%1%提高到2%2%提高到3%。
黄晓林说,当时上调工伤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商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一些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确保全市工伤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所以才决定上调工伤保险费率。当时这件事还在社会上引起过争议。经过近一年的实践证明,在工伤保险费率上,衡阳经验已经得到了肯定。
黄晓林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当时其它地州市都到我们衡阳来参观学习把我们的经验带到他们地州市省厅根据我们的经验和全省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的情况于近日下达了一个新的文件,说明当初我们的决策是完全符合省厅的意图和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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