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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海保险业携手公安打击保险欺诈将开展6项合作

日前,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携手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试点建立了保险行业与公安部门加强合作的“区域打击保险欺诈”情报交流会商及司法案件协作机制。
此举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促成保险行业与公安形成合力,联手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加强保险司法案件协作,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行为逐渐凸显,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等特点,传统的侦办和协查方式面临一些局限,需要通过串并联的方式才能发现。保险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行业经营、破坏市场秩序。打击保险诈骗,关乎保险业长远发展,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局面的建设。因此,建立保险行业与公安机关间的情报交流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双方形成合力,稳、准、狠地有效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的风险,确保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确保保险的功能得以更有效地发挥。今后,上海保险业将集中行业资源,搭建反欺诈信息平台,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反欺诈风险管理,总结区域合作试点经验,为与公安机关开展全面合作奠定基础。双方将在6项工作上开展合作:(一)就区域保险欺诈情况进行交流会商,对保险欺诈新手段、新趋势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在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要事件、重点情报进行会商,建立信息灵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交流共享的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三)及时沟通双方在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中的信息,全面提升双方打击保险欺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在保险司法案件治理工作中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研究建立司法案件协作机制,推动案件及时、有效处置。
(五)建立保险行业反欺诈数据库。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打击效率。(六)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教育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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