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双鸭山确定首批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日前,包括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在内的7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该市首批工伤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市区首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兼顾专科与综合、中西医并重,主要分布在职工较为密集的区域。目前,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是直接结算协议,即工伤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医院结算工伤医疗费用,不需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减轻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负担。
按照有关规定,今后市区内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发生工伤或旧伤复发时,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异地发生工伤的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选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凡未在统筹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并待伤情相对稳定后转回市区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双鸭山市第一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市中医院、双鸭山煤炭总医院七星分院、宝山区人民医院、岭东区人民医院、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四方台分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上一篇:双鸭山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双鸭山邮政局代理的保险保费突破亿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