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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加大养老保险费清缴力度

12月11日,电为做好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清缴工作,齐齐哈尔市政府于近日做出决定,对未完成缴纳任务或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明确提出了“八不准”规定。
“八不准”即:不准购置小汽车;领导不准乘坐高档小汽车;不可将现有30万元以上高档小汽车变卖抵缴养老保险费;领导班子不能参加市级以上劳模评选;不兑现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按欠缴比例相应扣发除一线生产工人以外人员的工资;对有能力缴纳而无正当理由拖欠养老保险费的,政府及金融等相关部门对企业不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不批用地、不批新上项目;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要定期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通报,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完不成养老保险费缴纳任务的参保单位领导不准出国出境考察,必须出国出境的须经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企业,除要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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