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鸡西市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6月24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黑政发[2011]44号文件)要求,鸡西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鸡西市区为450元/月,所辖县(市)为380元/月(不含医疗补助金)。鸡西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连续4年上调,今年上调两次,市本级从350元上调至450元,县(市)级从260元上调至380元。
《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计算办法进行了调整,即: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失业保险待遇期限计算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上一篇:天津市保险专家称购买保险需谨慎看身份查产品留保单
下一篇:鸡西市为煤矿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